《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如下:
一、核心内容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及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二、适用条件
- 紧急任务判定 :需由车辆喷涂指定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并由公安机关等依法确认。2. 安全前提 :即使享有通行权,也必须确保不危及公共安全。
三、非执行任务限制
非紧急状态下,上述车辆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也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四、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可处20元以上200元罚款并扣3分。
五、社会监督
公众可通过拍摄证据举报违规车辆,例如恶意阻拦应急车辆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