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农村房屋的继承需遵循“遗嘱优先、法定继承为辅”原则,关键流程包括确认继承人、办理公证、缴纳税费及过户登记。若存在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由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继承,但需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城镇户籍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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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继承方式与范围
- 有遗嘱的,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无遗嘱则启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等。
- 农村房屋与宅基地不可分割,继承房屋即默认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继承人需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符合政策例外规定(如城镇户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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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
- 需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全体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
-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签署书面声明;存在纠纷的,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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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费与评估
- 法定继承人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按1%-3%缴纳;印花税按0.05%收取,另需支付公证费(约房产价值的2%)及登记费(约100元)。
- 部分地区要求房屋价值评估,费用按评估价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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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过户登记
- 持公证书、税费凭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审核通过后颁发新房产证。
- 注意宅基地政策限制,如“一户一宅”或面积超标需协商处理,非本村成员继承的房屋不得翻建。
提示:继承过程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确保材料齐全;若涉及多子女分配或债务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权责,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