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房屋可以依法继承,且通过“地随房走”原则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具体继承条件取决于继承人身份和房屋状态。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属于农户,法律上不允许单独继承宅基地,但房屋作为村民私有财产可依法继承。继承房屋后,继承人自动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仅限于房屋存续期间,且不得超出原房屋占地范围或进行翻建。若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子女继承不受户籍限制(无论城镇或农村户口均可),但城镇户籍子女只能维持房屋现状,不能扩建或翻修。特定亲属如孤寡老人的赡养人,在符合条件时也可继承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值得注意的是,独生子女若为唯一继承人,父母可通过遗嘱明确宅基地权属以避免纠纷。若继承人为城镇户籍且无其他宅基地资格,仍可继承房屋但不能申请新建。涉及违章建筑、五保户或闲置超过两年的宅基地,通常不列入继承范围。综合来看,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与房屋存续状态、户籍条件及继承人身份密切相关,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具体权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