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驾驶证被扣留后,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将面临吊销或注销的风险,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般情况(非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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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后15天未处理
若机动车驾驶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每超过1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仍不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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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未通过或拒不参加
- 参加学习后未通过考试或拒不参加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吊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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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6个月未处理
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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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满12分未处理
- 累计积分达12分后,需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参加7天学习并考试,逾期未处理或考试不合格的,吊销驾驶证。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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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未处理
若驾驶证被扣押超过2年未处理,公安机关会公告其停止使用,但吊销的时效以驾驶证有效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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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2年未处理
若驾驶证被吊销或锁定后2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驾驶证将自动注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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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后恢复
若因扣分未处理导致吊销,需在3年内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方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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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不换证
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车管所将自动注销。
建议当事人及时处理扣留事项,避免因逾期产生额外罚款或吊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