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工资应当当天结清,但具体执行需结合地方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离职当日一次性付清工资,但浙江允许5日内结清,江苏限定2个工作日,内蒙古则为3日。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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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付清工资,这是基本原则。但实践中可能存在延迟支付的情况,需结合地方细则判断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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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殊规定:
- 浙江:允许离职后5日内结清工资。
- 江苏:明确2个工作日内付清。
- 内蒙古:要求3日内支付完毕。
其他未特殊规定的省份,默认按全国性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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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若工资未按上述期限结清,劳动者可:
- 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
-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提示:保留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据,以便**时使用。若遇拖欠,及时行动以避免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