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被辞退时,工资通常应当当天全部结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立即结算。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甚至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法律明确要求即时结算:劳动关系解除后,工资必须一次性付清,未签合同不影响这一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财务流程等理由拖延,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 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即使无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如考勤记录、工资转账等),劳动者权益与签订合同者同等,辞退时工资、赔偿金等均需依法处理。
- **途径与证据关键:若工资未结清,劳动者应保存辞退通知、工作记录等证据,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
- 特殊情况处理:若双方另有合法约定(如离职后某日统一发薪),可按约定执行,但需确保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应果断主张权利,避免因拖延丧失胜诉机会。法律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全面,及时行动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