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和自己辞职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主体、经济补偿和法律后果。主动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无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辞退则是用人单位发起的解约行为,可能涉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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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体不同
辞职由劳动者主动提出,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辞退由用人单位发起,需符合法定条件或协商一致。 -
经济补偿差异
- 辞职:一般无补偿,但若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社保等过错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1年补1个月工资)。
- 辞退:分三种情况:
- 合法辞退(如员工严重违纪):无需补偿;
- 无过错辞退(如裁员):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1年补1个月工资);
- 违法辞退:支付双倍赔偿金(每1年补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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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与风险
辞职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辞退需用人单位举证合法性,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需书面明确补偿条款以避免争议。
总结:选择辞职或接受辞退需权衡权益,保留书面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