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和主动辞职的核心区别在于劳动关系终止的发起方和法律后果不同:开除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因员工严重违纪或不胜任工作;主动辞职则是员工自愿提出离职,需提前通知单位。 两者在补偿金、社保转移、离职证明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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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不同
开除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属于被动离职,往往伴随违纪记录;主动辞职由员工发起,属于自愿离职,无需特定理由,只需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 -
法律后果差异
开除可能影响员工再就业背景调查,若因严重违纪(如旷工、泄密)被开除,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主动辞职一般无负面影响,但未提前通知可能需赔偿单位损失。 -
经济补偿不同
合法开除(如员工不胜任)需支付N+1个月工资补偿;违法开除需支付双倍赔偿金。主动辞职通常无补偿,除非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法定情形。 -
手续办理区别
开除需单位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说明理由;主动辞职需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单位需在离职当日结清工资、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
提示:无论哪种离职方式,均应保留书面证据,确保离职证明内容准确,避免影响后续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