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是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的机构,其职能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核心执法职能
-
行政处罚与强制管理
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航道、港口、海事等领域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查处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
交通安全监管
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包括车辆检查(如行驶证、驾驶证核验)、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危险品运输监督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水上交通管理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检验登记、防止污染、水上消防、应急救助、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管,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二、行业管理与公共服务
-
行业规范与培训
对道路运输企业、港口、航道等行业的资质审查、安全性能检查及从业人员培训,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
规划与科研支持
参与水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查,开展水运科研、人才培养及经验交流推广工作。
-
应急保障与基础设施维护
负责水上搜救、应急物资调配、航道养护及交通设施修复,保障运输畅通。
三、综合执法体系组成部分
在综合执法改革背景下,交通运输执法大队通常纳入交通综合执法体系,与交警、海事等队伍协同作战,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
以上职能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单位可能侧重特定领域(如道路运政或水上交通),但整体上以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保障安全为核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