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执法大队人员的编制性质因地区和机构类型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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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制为主
多数交通执法大队属于交通委或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事业编。这类机构主要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等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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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或混合编制
部分执法大队实行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管理),但人员仍以事业编为主,需通过省考招录。例如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虽属事业编,但存在合同工和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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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的交警警察
交通警察属于人民警察警种,使用政法专项编制(行政编制),与普通交通执法大队人员编制性质不同。交警警察的编制不受机构改革影响,地位和权限较高。
总结 :交通局执法大队人员以事业编为主,但具体编制类型因地区改革进度和机构设置而异,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