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主要条件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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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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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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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农村卫生工作,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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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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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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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44周岁以下(1981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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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资格
- 需取得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乡村全科/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学历与专业
- 要求具有医疗卫生类学历,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
四、其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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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聘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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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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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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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管理
- 必须服从卫生健康部门统一调配及乡镇卫生院工作安排。
五、优先聘用条件(可选)
- 3年以上乡村医生经验、本村户籍、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以上条件综合自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