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鉴定费用通常由申请鉴定的一方预付,但最终承担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由败诉方负担或双方分担。
具体承担方式:
- 申请鉴定方预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的一方预付,但预付并非最终负担。
- 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被视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依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 双方协商分担:若双方均申请鉴定,则可能协商各自承担一半费用。
注意事项:
- 若鉴定费用过高,法院可能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调整负担比例。
- 申请人未按期预交费用,则视为放弃申请。
工程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复杂,建议当事人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