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雇佣超龄人员需注意合法性、健康审查与风险规避,核心在于明确劳务关系性质、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并通过合同约定降低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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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但需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我国法律未禁止雇佣超龄人员,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55岁)后,双方通常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超龄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部分司法实践可能认定劳动关系存在,需结合地方判例和合同条款明确权益。 -
健康审查与岗位适配是必要前提
企业应要求超龄员工提供体检报告,避免安排高强度、高危或与其健康状况不符的工作(如高空作业、长时间夜班)。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制体检和定期复查可降低突发疾病风险。 -
合同约定与保险覆盖是关键保障
书面劳务合同需明确工作内容、时长、报酬及风险责任划分。建议为超龄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如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部分地区(如浙江)允许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进一步分散用工风险。 -
突发事件的救助义务不可忽视
若超龄员工工作中突发疾病,企业需及时送医并通知家属。法院判例表明,未尽救助义务可能承担20%-30%的赔偿责任,尤其在封闭工作环境中。
总结:企业雇佣超龄人员既能补充劳动力,也需通过合规操作规避风险。从健康筛查到合同设计,每一步都应体现对员工权益与企业责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