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迟到28次被辞退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公示且员工行为达到“严重违纪”标准。 例如,法院曾判决某员工因两个月内迟到28次被合法辞退,因其签字确认的考勤制度明确规定“累计迟到6次以上可无偿解约”。以下分点解析核心法律与实操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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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前提
公司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考勤制度,明确迟到次数与辞退的关联(如“两个月内迟到6次属严重违纪”),并向员工公示签字。若制度缺失或未告知,辞退可能被判定违法。 -
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需提供打卡记录、签字版规章制度等证据。例如,案例中公司凭28次迟到打卡记录胜诉,而另一公司因未证明制度已告知员工被判赔偿7万元。 -
合理性与司法裁量
法院会审查制度合理性。若规定“迟到1次即辞退”可能因过于苛刻被否决,但“51天迟到25次”等高频行为通常被支持。
总结:企业应完善制度程序并保留证据,员工需遵守合理考勤规定。高频迟到属可合法解雇情形,但合规操作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