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工人工资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和赔偿金三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辞退需支付N+1个月工资(N为工作年限),违法辞退则需支付2N赔偿金。未提前30日通知的还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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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按0.5个月计算,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
代通知金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但因员工过失(如严重违纪)或协商一致解除时无需支付。 -
违法辞退的双倍赔偿
若辞退理由不符合法定情形(如未举证员工不胜任工作或未协商调岗直接辞退),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例如工作3年被违法辞退,应获6个月工资赔偿。 -
特殊情况的工资结算
无论辞退是否合法,均需结清离职当日前的工资、加班费及未休年假折算报酬。若公司拖欠,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
提示:劳动者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若对补偿有争议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协商阶段可主张法定补偿,但双方达成更高金额的协议亦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