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正式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辞退,医疗期结束后且符合法定条件方可解除。具体如下:
一、医疗期内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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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医疗期内(最长24个月,具体时长与工龄相关),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2N赔偿金(N为工作年限×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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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若员工在医疗期内严重违纪(如旷工、犯罪),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
二、医疗期结束后可合法辞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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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且不胜任工作
医疗期结束后,若员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经调整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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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包括患职业病、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等。
三、经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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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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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赔偿 :需支付2N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2)。
四、离职证明义务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书面证明,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总结 :正式工生病期间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医疗期结束后且符合法定条件方可解除,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