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货款、赔偿损失、终止合同
关于供应商来料不良的罚款联络函模板,综合多个案例及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供应商来料不良罚款联络函模板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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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日期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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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单位 :[供应商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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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人 :[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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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单位 :[采购部门/法务部门]
二、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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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与背景说明
- 简述合作背景及近期发现的问题(如交货延迟、不良率超标等)。 - 强调问题对采购方生产、客户交货及市场信誉的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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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描述
- 数量短缺 :实际到货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短缺率超过协议标准。 - 质量问题 :产品存在缺陷、包装破损或规格不符,属于不合格品。 - 交货延迟 :未按时交货或仅完成部分交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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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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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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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未交货或不合格品价值的5%每日罚款,逾期N天按5%的N倍扣除。 - 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罚款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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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品质协议或交货期的,按合同条款执行违约金扣除或终止合同。 - 附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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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供应商在指定期限内(如1-2周)提供合格品并补足短缺。 - 针对具体问题(如发错货、色差调整失败)要求赔偿直接损失(如材料费、人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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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与后续步骤
- 罚款计算基准 :以合同约定的单价或实际到货价值为计算依据。- 执行时间 :从最迟交货日期或问题发现日期开始计算。- 沟通与整改 :要求供应商在1-2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整改计划,未回复则直接执行处罚。- 法律追责 :如供应商拒绝整改或赔偿,采购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四、注意事项
- 证据保留 :需保存产品检验报告、合同副本、沟通记录等作为处罚依据。- 灵活性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罚款比例或附加条件,但需与供应商协商一致。以上模板可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问题严重程度进行调整,建议发送前与法务部门审核,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