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供应商未及时供货时,企业可采取以下关键措施:明确责任划分、启动应急采购预案、协商赔偿或补偿方案、评估更换供应商的必要性,以及优化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这些步骤能有效降低断供影响,保障生产运营连续性。
-
责任划分与合同条款核查
立即核对采购合同中关于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确认供应商违约事实。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迟,需重新协商时间;若属供应商主观过失,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证据,如书面催告函、沟通记录等。 -
应急采购与库存调配
启动备选供应商名单或临时采购渠道,优先满足紧急需求。同时盘点现有库存,通过调拨其他项目物资、启用安全库存等方式缓解短期压力。对于长期依赖单一供应商的关键物料,建议建立“双源采购”机制。 -
损失评估与协商方案
计算因延迟导致的直接损失(如停产成本、违约金)和间接损失(如客户信任度下降),与供应商协商分期付款、价格折扣等补偿。若多次违约,可要求其承担第三方替代采购的差价。 -
供应链韧性强化
定期评估供应商履约能力,通过数字化系统监控交货进度。建立风险预警指标(如原材料价格波动、物流延误频次),对高风险供应商提前制定替代方案。重要物资建议保留30%以上的备用产能储备。
企业需将供应商管理纳入战略层面,通过标准化合同、动态考核机制和应急预案的三重保障,系统性降低供货中断风险。对于反复违约的供应商,及时淘汰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是根本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