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做满三个月想离职但被拒绝时,依法仍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留人。 关键点在于:① 法律保障劳动者辞职自由;② 试用期离职只需提前3天通知;③ 扣工资、押证件等行为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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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辞职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无需单位批准。即使合同约定“做不满三个月不得离职”,该条款因违法而无效。 -
试用期离职更灵活
若员工处于试用期,只需提前3日通知(无需书面),单位不得阻挠。例如:入职2个月后提出离职,3天后即可合法离开。 -
常见违法阻挠手段
- 扣留工资:离职时单位必须结清全部报酬,否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拒开离职证明:员工可要求单位开具,否则影响下一份工作入职。
- 扣押证件:如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可直接报警处理。
- 应对步骤
① 保存书面通知证据(如邮寄回执、邮件截图);
② 若单位刁难,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 遭遇暴力威胁时,保留证据并报警。
遇到强制留人情况,员工应坚定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是最大后盾。 协商无果时,及时寻求劳动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忍让助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