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自愿打工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否自愿,雇佣方均面临高额罚款(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起)甚至刑事责任,特殊作业环境处罚更重,父母或监护人未尽劝阻义务也可能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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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标准
用人单位每雇佣一名童工,按月罚款5000元,例如雇佣2名童工3个月需罚3万元。若涉及有毒、高危环境作业,罚款标准从重执行。逾期不改正者,罚款升至每月1万元/人,并可能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单位登记。 -
刑事处罚情形
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高空井下作业或危险环境劳动,情节严重者可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刑期可达3-7年并处罚金。 -
父母或监护人责任
明知子女或被监护人做童工却未制止,父母或监护人可能被处以300-600元罚款。职业中介介绍童工就业的,每例罚款600-1200元。
童工权益受法律绝对保护,自愿打工不能免除雇佣方的违法责任。企业、家庭及个人均需严格遵守规定,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