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未提前通知时,劳动者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若属于违法辞退,还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2N赔偿)。但协商一致解除或员工存在过错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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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赔偿标准: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错性辞退员工(如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等),若未提前通知,必须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违法辞退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第87条)。地方性规定(如北京)还要求合同到期终止时未提前通知需按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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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协商解除或员工严重违纪(如旷工、失职)时,公司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但需证明是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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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解除通知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若公司拒赔,仲裁可支持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及未休假期折算等。
提示:遇到辞退应冷静核对法律条款,避免签署不利文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工会,确保赔偿金额符合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