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一户二宅”政策明确:合法继承或分户形成的第二处宅基地需依法转让或收回,超期未处理的集体有权收回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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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情形
因继承、分户(如家庭成员增多)或户口回迁(如退伍、毕业返乡)形成的“一户二宅”属合法,但需满足宅基地面积未超标、符合分户条件等要求。 -
处理要求
- 转让:多余住宅需转让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并办理审批手续。
- 收回:满2年未转让的,村委会可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经县级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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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未依法处理的宅基地可能被无偿收回,违建房屋拆除无补偿。
提示:河北各地执行标准可能细化,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