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在医疗期内不得被开除,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为3至24个月不等;医疗期满后若无法胜任工作,企业可依法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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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保护规定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企业需根据其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实际工作10年以下且本单位工龄5年以下为3个月,5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10年以上,本单位工龄5年以下为6个月,5-10年为9个月,10-15年为12个月,15-20年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医疗期满后的处理流程
医疗期结束后,若员工无法返岗,企业需先评估其劳动能力:
- 安排员工返回原岗位,若不能胜任则另行调岗;
- 调岗后仍无法工作,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补1个月工资)。
- 协商解除的替代方案
为避免法律风险,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一次性支付补偿金。此方式效率更高,成本与法定解除相当,且减少仲裁纠纷可能。
提示:员工病假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企业应合规操作并保留医疗期计算、通知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