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职工连续缴纳社保满10年且满足工人身份等条件,可在50岁办理退休,但需累计缴费满15年。若缴费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方可退休;若转为灵活就业且无10年企业缴费经历,则需延迟至55岁退休。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女职工退休需同时满足三个核心条件:一是企业参保缴费累计满10年,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三是工人身份或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例如,某女职工50岁时企业缴费满12年但总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当月退休;若中途转为灵活就业且无10年企业缴费记录,则需55岁退休。女干部身份或管理岗位人员需55岁退休,身份认定以档案记录为准。
特殊情况下,如从事井下、高温等有害工种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性可提前至45岁退休。需注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男女均需60岁退休。延迟退休政策虽已提出,但目前仍按现行年龄标准执行。
建议参保人提前核查缴费记录及档案身份,并通过社保机构确认具体退休条件,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应谨慎评估转保对退休年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