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50岁退休时社保未缴满15年,可通过延迟退休、一次性补缴或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关键要结合当地政策和自身条件选择最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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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继续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可申请延迟退休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累计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部分地区允许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 -
一次性补缴政策
部分省市对2011年前参保的人员开放一次性补缴,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本地户籍、首次参保时间等)。补缴金额按当前缴费基数计算,含本金和滞纳金。 -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职工养老缴费年限较短,可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城乡标准领取待遇,但养老金水平较低。需注意转移后职工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统筹账户部分不转移。 -
终止关系领取个人账户
少数地区允许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但失去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此方式仅建议无法继续缴费且无其他选择时考虑。
提示: 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优先咨询社保局,结合缴费年限、经济能力等选择最有利的方式,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