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延迟退休制度已正式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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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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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从2025年起逐步延迟至2039年63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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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普通职工延迟至2039年58岁退休,管理岗女性延迟至63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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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依据:综合考虑人均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等因素,采用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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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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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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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企业职工:可自愿选择提前或延迟3年退休,但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2030年前退休需15年,2030年后退休需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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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职工:可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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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并确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标。
三、特殊群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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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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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能到龄退休或经批准提前退休,不可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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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县处级女干部、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有特殊退休年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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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到龄即退,不可延迟退休。
四、配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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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政策调整
- 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延迟5年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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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支持
- 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出台措施保障大龄群体就业。
总结 :政策通过弹性机制平衡个人选择与国家需求,同时明确公务员、特殊工种等群体限制,确保改革公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