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男性退休年龄逐步延至63岁、女性至55/58岁,并允许弹性退休选择,最长可提前或延后3年。 新规采用“小步调整”策略,通过15年过渡期实现目标,同时明确2030年起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新规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分三类推进延迟退休:男性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63岁;原55岁退休的女性职工同步延迟至58岁;原50岁退休的女性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55岁。例如,1965年出生的男性若在1-4月满60岁,仅延迟1个月退休,而1975年12月出生的女性企业职工将延迟6个月退休。政策配套发布详细对照表,公众可通过电子社保卡等平台查询具体退休时间。
弹性退休是新规核心亮点。职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不低于原退休年龄),或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均以3年为限。例如女干部选择延至61岁退休,每月养老金或增加1016元;提前退休则可能减少813元。但公务员、国企领导等群体不适用延迟选项。
政策同步调整养老金激励机制,明确“长缴多得、晚退多得”原则。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缴费年限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取决于退休年龄和账户余额。针对特殊工种、高海拔工作者保留提前退休通道,并首次立法保障超龄劳动者薪酬、休假等权益。
建议临近退休人员尽快核查三项关键信息:登录国家社保平台确认改革后退休日期;核验工龄是否满足逐年提高的缴费年限;与单位沟通弹性退休意向。例如1965年男性若延迟超3个月,可权衡是否申请按原年龄退休。政策通过缓冲期设计减轻冲击,如2030年前退休者仍适用15年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