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职工退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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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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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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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2025年及之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2030年起,最低缴费年限开始逐步递增,每年增加6个月,直至2039年达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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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条件: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年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且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
详细规定
退休年龄调整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从2025年1月1日起,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从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弹性退休制度
- 弹性提前退休: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 弹性延迟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最低缴费年限
- 2025年及之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 2030年起:最低缴费年限开始逐步递增,每年增加6个月,直至2039年达到20年。
提前退休条件
- 年龄条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 工作年限: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
- 其他条件: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还需要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或法律文书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后方可申报。
总结
河北省女职工退休规定在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也提供了弹性退休的选择,以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职工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还可以申请办理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