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候选公示后,通常需在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时限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关键节点包括: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发出、合同签订不可超30日,逾期可能面临保证金没收或重新招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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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与异议处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在评标报告收到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若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需在3日内答复并暂停流程,确保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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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时效:采购人需在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告结果。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单方违约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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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必须签订合同,且不得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部分项目因条款协商或审批可适当延长,但需双方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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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后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赔偿损失;招标人违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甚至重新招标。
总结:严格遵循法定时限和流程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关键,建议中标后立即沟通合同细节,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