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关于员工工作年限与辞退限制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禁止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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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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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包括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等。
二、可辞退的情形(不受15年限制)
若员工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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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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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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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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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同时符合“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或患职业病等情形。
三、违法辞退的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算标准为:
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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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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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仲裁 :若对辞退决定存疑,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仅当员工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用人单位才受不得辞退限制 ,但需注意区分无过失性辞退与过失性辞退的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