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明确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 上下班途中不仅指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往返,也包括加班后的上下班途中。
- 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也属于上下班途中的范围。
2.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界定
- 事故责任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若职工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闯红灯等行为被认定为事故主要责任人,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3. 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 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 工伤认定后的待遇
- 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总结
若您在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建议尽快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证明等材料,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