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盗窃案警察不去调查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先要求警方说明原因并配合提供线索,若确认消极履职,则通过向上级申诉、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或法律途径**。关键是要保持冷静,依法行动,同时主动收集证据推动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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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警方不调查的原因
第一时间向办案民警询问具体理由,如证据不足、管辖权争议等。若是因证据不足,应主动提供案发时间、地点、嫌疑人特征、监控录像等线索,协助警方完善证据链。例如,记录被盗物品清单、拍摄现场痕迹,并保留报警回执等书面凭证。 -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若警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可向所属公安局的警务督察部门或上级机关(如分局、市局)提交书面投诉,说明案件细节及民警不作为情况。上级部门通常会在30日内核查并督促处理,必要时可拨打12389举报电话强化监督。 -
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害人可向同级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检察院需在7日内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将通知警方立案。此过程需提供《不予立案通知书》及案件相关证据,确保法律程序合规。 -
法律途径与证据保全
对重大损失案件,可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行政复议(7日内申请)或行政诉讼**。自行固定证据至关重要:保存监控录像、证人联系方式、财物购买凭证等,必要时可申请公证。若涉及网络盗窃,还需记录IP地址、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
提示: **过程中需避免情绪化冲突,全程保留沟通记录。若对流程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操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