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是我国规范直销行业的核心法规,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首次修订,重点明确直销企业资质、直销员行为规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通过严格准入条件(如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禁止层级返利、强制服务网点建设等机制,有效区分直销与传销,同时要求直销产品明码标价、提供退换货凭证,强化对欺诈行为的监管。
直销企业需满足四项硬性条件:投资者5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实缴注册资本达标、足额缴纳保证金、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外资企业还需具备3年以上境外直销经验。企业申请时需提交市场计划书、产品说明等材料,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设立需符合地方政府要求,确保服务覆盖直销区域。
直销员必须年满18周岁,非全日制学生、公职人员等特定群体,且需与企业签订推销合同,持证上岗。企业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授课人员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背景。直销员推销时需出示证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成交后需提供含退货政策的售货凭证。条例赋予消费者60日内无理由退换货权利,直销产品价格必须与服务网点一致,防止价格欺诈。
合规是直销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企业应定期核查资质材料,更新服务网点信息,确保培训内容合法;消费者需认准直销企业官方名单,警惕未签订合同的“直销员”。若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商务或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