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当天实施《反分裂国家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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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该法针对当时台湾海峡地区的复杂局势,旨在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的行径,推动和平统一进程。法律依据宪法制定,强调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并首次以单行法形式将反分裂原则制度化。 -
关键内容与实施效力
法律明确规定:反对分裂国家、促进和平统一、维护台海地区稳定等原则。通过当日由国家主席胡**签署主席令颁布,即日生效,体现立法紧迫性与执行力。 -
历史意义与国际反响
作为中国刑事立法的重要补充,该法填补了反分裂领域的法律空白,成为维护国家统一的里程碑。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其对中国内政与两岸关系的深远影响。
总结:这部法律不仅是2005年中国的重大立法实践,更为后续台海政策提供了法律框架,其“当天通过即实施”的特点凸显了特殊历史背景下的立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