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是否还能领取失业金?答案很明确:一旦重新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失业金将立即停止发放。失业保险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重新就业意味着收入来源恢复,自然不再符合领取条件。但若再次失业且满足缴费年限、非自愿离职等要求,可重新申领未领完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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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停发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重新就业(含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即视为就业状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通过数据共享自动停发失业金。即使当月15号前入职,只要社保缴费记录生成,当月失业金也会终止。 -
特殊情况的处理逻辑
- 短期灵活就业:若打零工未参保,通常不影响失业金领取,但需主动申报收入变化。
- 再次失业后的权益:前次未领完的期限可与新缴费周期合并计算,但累计不超过24个月。
- 退休前失业:超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者,仍可申领失业金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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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领取的风险提示
隐瞒就业事实继续领金属骗保行为,需退还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停发手续一般无需个人办理,社保系统会自动拦截。
重新就业是失业保障制度的终点,也是新奋斗的起点。建议入职后关注社保缴纳状态,同时了解企业福利政策,确保权益无缝衔接。若对停发时间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核实具体操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