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过户需满足“双方为本村集体成员、受让方符合‘一户一宅’、经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批”三大核心条件,流程涵盖申请、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及不动产登记五大环节。以下是具体步骤与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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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资格确认
转让方需拥有合法不动产权证且无争议,若有多处宅基地仅可转让多余部分;受让方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名下无宅基地。特殊情况下(如赡养外村亲属)需村集体特批。 -
村级申请与审查
双方共同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等材料。村委会审核双方资格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乡镇政府。 -
乡镇联合审批
乡镇政府20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审核,核查材料真实性、是否符合规划等。审批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出具批准文件。 -
签订转让合同
审批通过后,转让方、受让方与村集体签订三方《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转让合同》,合同需报乡镇备案。 -
不动产转移登记
合同签订60日内,双方持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转让合同等材料,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通常12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示:过户全程需严格遵守“房地一体”原则,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资格不符导致流程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