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关键步骤,核心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公告、审核登簿、发证五大环节,需提交宅基地证明、身份材料等文件,并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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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阶段:农户需向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身份证、户口簿、宅基地批准文件等材料。若涉及房屋继承或转让,还需提供相关合同或公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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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与实地核查:镇级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公告程序;若材料不全或存在争议,需补充或重新核实。必要时组织实地查看,确保房屋界址与申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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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初审通过后,权属信息在政府官网或村内公示15天。异议期内他人可提出书面异议,无异议则进入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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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登簿: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复核材料,确认无误后登记入册,生成不动产权证书。超面积部分可能标注“不作为权属面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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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与归档:证书由镇级部门发放,登记资料统一归档。确权后房屋可依法抵押、转让,避免权属纠纷。
提示:确权前需确保房屋符合规划且权属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可通过村委会协调解决。及时办理确权能有效防范侵占风险,提升资产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