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主要分为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要求、工作经历与业绩、专业能力及继续教育五类:
一、基本条件
-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教育方针,践行师德规范,无纪律处分记录,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
-
教师资格与岗位要求
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身心条件及专业能力,民主推荐测评满意度≥75%。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
一级教师及以上 :任现职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考核合格。
-
其他职称 :需有1年以上相关经历(如德育教师需5年以上)。
三、工作经历与业绩
-
学历资历
- 大专学历:中小学任教≥7年;本科学历:中级资格≥5年。
-
教学岗位要求
-
专任教师:周课时≥14节(班主任≥10节),近5年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
中层/校级领导:需承担教学任务(如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25节)。
-
-
业绩与成果
-
需有1次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2年。
-
一级教师需在教学改革、课程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四、专业能力
- 需具备学科专业知识,形成教学特色,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显著成果。
五、继续教育
- 需完成政府及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供有效证明。
注 :具体条件可能因职称级别(如一级、高级、正高级)和岗位类型(如小学、中学)存在差异,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