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补偿标准的核心计算依据包括土地房屋评估价、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费用及设备补偿,具体金额需结合市场评估和实际经营数据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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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房屋补偿
以专业评估机构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根据厂房面积、结构、地段等因素计算。例如,国有土地厂房按征收决定公告日的市场价评估,集体土地则参考当地补偿政策。 -
停产停业损失
通常按企业前三年平均利润或纳税额计算,补偿期限为6个月至2年。部分地区按厂房价值的8%一次性补偿,超期未安置的按月追加4‰。 -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
包括设备拆卸、运输、安装等费用,一般按厂房价值的3%或实际支出核算。临时安置费按过渡期长短支付,若提供周转房则免除。 -
设备与资产补偿
可搬迁设备按实际搬迁成本补偿,不可搬迁设备按重置成新价折旧计算。物料、装修等附属物需单独评估。
提示:企业应保留完整财务凭证、评估报告,并关注地方政策动态,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补偿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