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骂人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禁止“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记过、降级甚至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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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核心规定:第二十八条将“态度恶劣”列为违纪行为,公务员在履职或公共场合辱骂他人,损害政府形象即构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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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的职业道德约束:第五十三条要求公务员恪守职业道德,文明履职。辱骂行为违背“为人民服务”宗旨,可能触发纪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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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处罚:若辱骂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公安机关可依据该法处5-10日拘留或罚款,与行政处分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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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规章的细化追责:多数机关单位将“文明用语”纳入考核,情节轻微者可能面临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内部处理。
公务员代表公权力形象,言行失范不仅面临纪律处分,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公众遇此情况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确保问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