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转岗且不辞职的情况下,法律上并不构成自动离职。关键在于调岗是否合理合法:若公司单方面不合理调岗(如降薪、恶意针对或违反合同),员工有权拒绝且不承担后果;但若调岗符合劳动合同约定且程序合规(如薪资不变、岗位相关性高),员工拒不配合可能被认定为旷工或违纪,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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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的合法性是核心
公司调岗需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调岗未经协商、降低待遇或存在侮辱性(如从管理岗调至保洁岗),员工拒绝后继续在原岗位打卡不构成自动离职,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
“自动离职”无法律依据
现行法律中不存在“自动离职”概念,企业单方面宣称“视为自动离职”无效。员工未辞职且未旷工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仍存续。公司若强行解除合同,需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2N经济补偿)。 -
员工应对策略
- 书面拒绝不合理调岗:通过邮件或函件明确表达异议,保留证据。
- 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避免旷工,防止公司以违纪为由合法解雇。
- 仲裁**:若公司停发工资或解除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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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调岗”且调岗合理(如部门撤销后平级调动),员工拒绝可能被认定为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支付N倍补偿。
遇到调岗争议时,建议优先协商,同时收集薪资流水、岗位描述等证据。若公司施压,及时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协助,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