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取消后,如果公司安排转岗但员工不同意,员工是否有权要求赔偿?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强行安排转岗,员工可以拒绝并主张赔偿。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岗位属违法行为。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 案例分析
例如,某员工因公司业务调整被要求从技术岗位调至测试岗位,但员工认为新岗位与其原岗位差异过大且不合理,拒绝接受。公司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行为违法,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
3. 赔偿条件
员工要求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 转岗安排未经协商一致;
- 新岗位与原岗位存在显著差异,或存在降薪、降职等情况;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合法依据。
4. **方式
- 劳动仲裁: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法院诉讼:如仲裁未获支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5. 总结与提示
岗位取消后,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转岗并要求赔偿。建议员工在**前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公司调岗通知、薪资变化证明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更有力地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