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附属物及机器设备搬迁费等,确保企业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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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如工业用地)和剩余使用年限计算,通常参考区域基准地价。例如,工业用地剩余25年使用权可按计算,但需扣除已使用年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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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重置成新价:按厂房结构(砖混、钢结构等)和成新度评估,例如砖混厂房补偿单价为,成新度80%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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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费:依据企业上年度月均净利润计算,补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若月均利润60万元,可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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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附属物与机器设备:不可移动设备按重置费补偿,可移动设备补偿搬迁费。例如变压器搬迁费5万元需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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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置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时,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平均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计算。
提示: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工厂实际规模、区域政策及评估结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拆迁部门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