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即构成疲劳驾驶,违者将面临 200元罚款并记3分 的处罚,货运车辆等重点车型监管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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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与判定标准
疲劳驾驶指驾驶人因长时间连续行车导致生理机能下降,反应迟钝甚至短暂睡眠的现象。法律以"4小时+20分钟"为硬性界限,通过车载记录仪、收费站监控等手段核查。 -
重点车型特殊规定
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客运班车等营运车辆需安装行驶记录仪,驾驶人每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不超过6小时),且必须保证连续休息≥4小时。 -
事故责任认定加重
若因疲劳驾驶引发事故,驾驶人需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
企业连带责任制度
运输企业强迫/变相强迫驾驶员疲劳驾驶的,将被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 -
科学预防建议
- 高速公路每2小时进服务区休整
- 午后13-16时等易困时段避免长途驾驶
- 出现频繁眨眼、车道偏离等征兆立即停车
疲劳驾驶的危害不亚于酒驾,法律惩戒只是底线保障,驾驶人应主动遵守"2小时休息原则",利用导航软件的疲劳提醒功能,为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