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是保障航空安全、规范行业秩序的核心依据,涵盖《民用航空法》等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及民航局规章三大层级,其核心在于通过适航管理、飞行规则、人员资质等强制性标准确保全链条安全。以下分点解析关键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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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层级分明
最高层为全国人大制定的《民用航空法》,确立领空主权、航空权利等基本原则;中层是国务院发布的《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细化安全管理要求;底层是民航局颁布的CCAR系列规章(如CCAR-121部规范运输航空),直接约束具体操作。 -
适航性为安全基石
航空器需通过初始适航(设计制造合规)和持续适航(维修检测达标)双重认证,适航指令(AD)具有强制效力,违规则丧失飞行资格。例如CCAR-25部明确运输类飞机技术标准。 -
人员与运行严管控
飞行员需按CCAR-61部取得执照,维修单位需符合CCAR-145部资质;航班运营受《飞行基本规则》约束,极端天气或机械故障需优先保障乘客知情权与赔偿权益。 -
国际公约协同治理
我国遵守《芝加哥公约》领空规则、《蒙特利尔公约》反劫机条款等,跨国航班需协调各国法规,如行李丢失赔偿按华沙体系执行。
提示:从业人员应定期查阅民航局更新的咨询通告(AC),旅客可通过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安全无小事,法规即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