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学校不得擅自不放假。若遇到此类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举报途径
-
教育部门投诉
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如教育局)提交书面或电话投诉,提供学校通知、课程表等证据,要求调查处理。
-
政府热线与官网举报
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访问教育局官网的举报平台,按指引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据。
-
联合家长集体举报
与其他家长沟通协作,联名提交举报信,增强处理力度。注意保持理性,避免矛盾激化。
二、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庆节应放假3天(10月1日-3日),且若假期与周末重叠,需在工作日补假。《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要求学校保障学生休息权益。
三、注意事项
-
举报时需保留学校通知、课程表等直接证据,便于核查。
-
若涉及未成年人,可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