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单位都有党支部吗? 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如企业、机关、学校等),都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成立联合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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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条件:单位正式党员达3人以上即需单独组建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例如,农村、社区、连队等基层单位均需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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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设置形式:
- 联合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联合组建,覆盖单位不超过5个。
- 临时党支部:为短期项目或流动党员集中地设立,任务完成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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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覆盖:跨区域机构(如商务楼宇、流动党员集中地)需创新设置形式,例如依托行业协会、驻外机构成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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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党员人数或单位情况变化时,上级党组织需及时调整或撤销不符合条件的党支部。
总结:党支部设置以“应建尽建”为原则,通过单独组建、联合共建等方式实现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和组织力渗透到每个基层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