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8项核心职责包括:监督公司治理、审查财务报告、评估高管履职、防范利益冲突、提议召开股东会、监督风险管控、核查关联交易及维护股东权益。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制衡机构,监事会通过独立行使职权保障企业合规运营与长期稳定发展。
- 监督公司治理:检查董事会决策程序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确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 审查财务报告:定期审核财务报表真实性,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防止财务舞弊。
- 评估高管履职:对董事、经理层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罢免违规高管的建议。
- 防范利益冲突:监督公司内部利益输送行为,如发现高管利用职务谋私利需及时干预。
- 提议召开股东会:在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或紧急情况下,有权直接召集临时股东会议。
- 监督风险管控:核查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针对经营风险提出改进意见。
- 核查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程序透明、定价公允,避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 维护股东权益:受理股东投诉,对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督促整改。
监事会通过以上职责形成对管理层的有效制衡,既是企业合规的"守门人",也是股东利益的"代言人"。企业需充分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方能发挥其治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