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违约时,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通常由合同约定,但法律对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设定了调整机制,核心标准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公平原则”。司法实践中,违约金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或实际损失的30%,迟延履行金参照银行**利率4倍上限。若损失难以量化,法院会综合合同性质、履行情况等因素酌定。
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的,优先按约定执行。例如,约定定额违约金的,支持比例通常不超过合同标的20%;约定按日计算的迟延履行金,折算后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4倍。若违约金明显高于守约方实际损失(如超过损失30%),违约方可请求法院调减;反之,守约方可申请调增。
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已支付费用)和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若损失无法量化(如民间借贷、商品房延期交付),法院会参考行业惯例或合理替代成本。例如,同地段房屋租金可作为商品房延期交付的损失参考。需注意,违约金调整需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法院不主动干预。
撰写此类内容时,需体现EEAT原则:引用法律条文和判例增强专业性,分析不同场景(如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展现经验深度,注明司法调整规则以建立权威性,并避免绝对化表述确保可信度。最终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可操作的法律指引,而非单纯堆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