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试用期受《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核心规定包括:试用期时长与合同期限挂钩(最长6个月)、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80%或当地最低标准、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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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时长法定上限
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试用期≤1个月;1年至3年,≤2个月;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6个月。不满3个月的合同或任务制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工资双重保障
试用期工资需同时满足:≥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且≥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
解雇限制与程序
除非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需用人单位举证)或严重违规,否则不得解雇。解雇时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
违法后果明确
超期约定试用期或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需以转正工资为标准赔偿超额试用期,并补足工资差额。
提示: 劳动者应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遇侵权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企业需合规设定试用期,避免法律风险。